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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貫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報送2021年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第十四屆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年會準備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關于實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年專項行動計劃”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4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構建國家級、省級、校(院)級三級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體系的要求,持續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現就相關訓練計劃立項項目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1.創新訓練項目: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研究項目設計、研究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2.創業訓練項目:本科生團隊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商業計劃書編制、可行性研究、企業模拟運行、創業報告撰寫等工作。
3.創業實踐項目: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基于前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的成果,開發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産品或者服務,開展創業實踐活動。
二、項目要求
1.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以項目形式予以立項,其範圍包括理論與技術研究、發明、制作、創作設計等,或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
2.項目必須思想新穎、目标明确、創新性強、技術先進、方法合理,以解決科學、技術、生産、生活和社會領域的具體問題為出發點,以知識、技術和方法創新為主要目的,以實驗為主要手段,由學生自主選題,提倡學科交叉與聯合。
3.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一年,不得超過兩年,原則上須在項目負責人畢業前完成。
三、申報條件
1.學有餘力、品學兼優、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技能基礎的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自願申報,每名學生每年隻能申請主持1項項目,負責的項目未完成之前不得新申請項目。
2.每個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由3~5名學生組成項目研究團隊,項目負責人須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訓練項目的參加成員應有明确分工、成員穩定,鼓勵跨學院(部)、跨學科專業的學生組成項目團隊。
3.每個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至少有1~2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作為項目的指導教師。
四、其他事項
1.項目立項後,項目負責人和指導教師應及時組織項目組成員利用業餘時間有計劃地開展工作。在項目進行過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導教師和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正常的教學活動。
2.對在項目申報過程中,經查實屬弄虛作假者,将取消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3.項目組應按時完成中期檢查等階段性彙報,對工作不力和因主觀原因造成項目停滞不前或進展緩慢的,學院(部)應及時給出整改建議,對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沒能達到要求的項目,學校可終止項目研究,并計入學校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黑名單,不得再申報或參與該類項目。
五、報名要求
請所有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同學積極準備電子版和紙質版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申報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到郵箱709552147@qq.com,申報材料需包含項目負責人姓名、班級、學号、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且郵件以主題“項目負責人姓名+聯系方式”的形式發送,紙質版材料交至學423何昊老師處,所有材料請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17:00前上交完畢。
為方便交流咨詢,請各位項目負責人添加3044永利集团2021年度大創項目負責人群。
群号:309696444或掃描下方二維碼

3044永利集团
2021年6月7日